问题 |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能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办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一、结婚证丢失可以离婚吗? 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的。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二、结婚证掉了能办离婚证吗 结婚证掉了能办离婚。方法有三,一是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去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补办,再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当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使用另一方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当双方结婚证都丢失时,可先去民政局出具一份结婚证丢失的书面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开一份证明材料,再去办理离婚登记。三是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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