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与欠条怎么区分 |
释义 | 民间借贷案件中区分借条与欠条的办法: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证明的是借款关系;而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欠款来源可能是买卖合同、劳务合同中的欠债。 一、借给别人五万元没有写借条怎么办 债权人借给别人5万元,如果没有写借条的,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收据、欠条等其他的债权凭证或者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没有上述证据的,则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出具相关的借款凭证。 二、家人前几年借了几万块钱现在补上借条怎么写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三、借钱给别人要写借条还是写欠条 借钱给别人,如果是单纯的借贷关系,写借条,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事实。 借条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可以证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具体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会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 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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