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前债务一定要先弄清楚,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一定要有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这样才有责任一起还。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一定要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处理;但另一方能一定要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最好就是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还要让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3、如果是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按照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4、夫或妻一方如果出现死亡的,生存一方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