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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讯逼供罪行规定
释义
    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
    一、刑讯逼供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刑讯逼供罪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条件会构成刑讯逼供罪。
    二、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妨碍作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意实施妨害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性的发生,行为人往往出于个人利益或他人利益之动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三、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
    刑讯逼供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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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