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财产转移是指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离婚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一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共同财产是指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 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的解决方法 :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