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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支付
释义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之前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法》第46条对于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约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金等。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分段计算的原则,对于2008年1月1日后,因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属于经济补偿金计算范围。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不一定。要分具体的情形。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未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新合同提出的员工待遇降低,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比如原劳动合同是每月5000元工资,单位愿意以4000元工资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从而拒绝续签的;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自行协商好聚好散的;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即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单方作出辞退员工的决定。比如,小王工作积极性不高,但也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小王也没有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直接让小王离职走人;4、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所谓的无过失性,仅指员工患病或非工受伤、员工实在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辞退员工。比如,老刘因家庭矛盾精神受挫,工作中一直出差错,单位让其参加了多次培训,还给他调整了很多次的岗位,但老刘仍然无法完成基本工作,单位无奈,将其辞退;5、员工被迫辞职。用人单位侵害员工权益(主要包括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未给员工充足的劳动保护),导致员工主动辞职的。如小李所在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仅在工资里单独发放一项500元的社保补贴,小李多次沟通无果,愤而辞职;6、单位裁员。用人单位经营困难,需要批量裁员,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7、单位撤销。包括用人单位破产、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况。风险提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协商的协商,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企业积极履行自身义务也是减少劳动纠纷,节约成本的方式。
    劳动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解除;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合同的;第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的;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的;第五:单位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以上五种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双方合同期满,属于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双方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结,权利、义务终止,单位即无法定义务也无法依据给予劳动者补偿。因此劳动合同正常期满,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破产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以下情况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符合下列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四)因下列情形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五)劳动合同期满的;(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该内容由 石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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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2: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