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决夫妻中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问题 |
释义 |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可通过诉讼离婚,需收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离婚后,房产可过户给孩子,需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订立赠与合同。离婚协议一年内可申请撤销,但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诉讼请求将被驳回。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孩子需办理登记,同时去掉一方名字需提供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夫妻有一方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1、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之后房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1、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 3、离婚之后房产是可以过户给孩子的,只不过需要进行登记而已。同时如果要在房产证上去掉一方的名字,就需要带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到到房管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在诉讼离婚过程中,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离婚后,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只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也可作为补偿性质的一种解释。如需过户房产,需携带离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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