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合同无效,那么原则上与之相关的补充协议,都是无效的。一种是无效合同终止后,双方重新达成的关于合同善后的协议是有效的。比如,因为购房资格的限制,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于是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合同;同时,卖方考虑到房价上涨、买房有利息等损失,愿意多补偿买方损失10万元。这样的补充协议,因为双方是对无效合同解除后,重新达成的损失结算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