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所有导致的人身损害致伤(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案等)的鉴定标准同意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可以分为十个级别,每一级的伤残程度相差百分之十,一级是百分百致残,十级是百分之十致残。 一、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标准,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如下:1.六级伤残标准:一侧胸廓成形术后,切除6根以上肋骨;2.八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并后遗6处畸形愈合;3.九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12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4根以上;或肋骨骨折8根以上并后遗4处畸形愈合;4.十级伤残标准: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肋骨骨折4根以上并后遗2处畸形愈合。 二、工伤不做伤残鉴定可以吗 可以的。不是工伤也可以做伤残鉴定,不过,不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不适用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三、闭合性颅脑损伤构成伤残吗 并非闭合性颅脑损伤都会构成伤残,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结果认定通常需要根据伤残鉴定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比照分析。对照后符合分级标准的,可以认定为伤残。没有伤残鉴定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3.1 损伤 各种因素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 3.2 残疾 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以及个体在现代临床医疗条件下难以恢复的生活、工作、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的降低或者丧失。 4.1 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