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继承人去世之后,并且没有放弃继承或者没有丧失继承权的,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应当继承的遗产,在法律上这种继承称为转继承。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只有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继承人没有实际取得遗产,并且没有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可以是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存在转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有以下法律特征: 1、只要在转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存在转继承的。 二、代位继承转出继承怎么处理 处理代位继承要明确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等等。 处理转继承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