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
释义 |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就达到了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的,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一、上海集资诈骗数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法发〔1996j32号〕 2、个人及单位诈骗金额立案标准 ①个人集资诈骗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②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③个人集资诈骗100万元以上,单位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①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较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②因非法集资受到行政处罚后又继续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③向50人以上非法集资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挥霍集资款,或者用集资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数额巨大的集资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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