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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里包括违约金吗?
释义
    债权是因为签订合同、无因管理等情形而产生的,所以合同违约支付的违约金是属于合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算是债务利息吗,违约金包括利息吗
    违约金算不是债务利息,而是一种对于违约方的债务。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担保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代付违约金属于主债务吗
    违约金不属于主债务。
    违约责任是约定的双方违约后如何解决双方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属于民事责任实体性约定而非程序性约定,不属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属于一般债务吗?
    违约金不属于一般债务。
    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吗
    合并债权债务包括资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续。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好意提供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好意施惠行为如何认定
    一、好意提供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1、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发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好意施惠人有重大过错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好意施惠行为如何认定
    好意施惠的行为也是基于一定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但行为人不具有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效果意思。
    1.债的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负法律上义务的意思。
    但在实务中,经常难以区分,通常有偿的约定应当认为是债的关系;
    而无偿的约定,应当看受益人的相对人,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
    2.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如约定让亲友搭乘顺车至某地,受同事或友人嘱咐代购某物,邀请友人散步或参加宴会等。
    3.在无偿的约定情形,当事人究竟有无受拘束之意,亦即究竟意在成立合同,或仅为好意施惠关系,应解释当事人的意思,斟酌交易习惯与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的利益,从相对人的观点加以认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好意施惠者,对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存在过错,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是欢迎读者到网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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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