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子写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购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一般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视为对该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仅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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