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新乡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一、河南新乡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可通过哪些方式确定?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由当事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确定: (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3)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 (4)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5)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补偿办法。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三、被征收人不积极配合评估活动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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