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一、和日本人结婚了户口怎么办 这要看在国内还是国外办理结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可向所在地的省级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所需要材料按我国民法典规定提供。具体为:一、你本人需要向你的户籍所在地的省级婚姻登记部门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国外一方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本人无配偶证明(一般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三、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领取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根据夫妻双方的身份不同,需要的材料不同,具体如下: 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需要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有一方是华侨的: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一方是外国人的: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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