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解答: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 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伪造、变造国家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相关凭证、单据的; 3、利用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勘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 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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