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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一、夫妻债务是共同偿还还是连带责任
    夫妻债务属于连带责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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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4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