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 一、爱人去世后债务怎么办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则依然需要偿还,若是对方个人债务,则无需偿还。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讲,若该笔债务是为了夫妻婚姻共同生活,则爱人去世后另一方仍需清偿,若属于对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仅需在其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即可,自己无需继续负担其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应当怎么办呢 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仍然需要偿还;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另一方继承了配偶的遗产的,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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