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责任与免责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违约免责条件、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及合同违约情形的概述。合同违约免责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或过失;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包括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合同违约情形包括合同主体原因、履行期限不明确、主管机关管理不严、市场行情变化、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等。 法律分析 一、合同违约免责条件是什么? 1、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免除对方民事责任的条件,而受害人的过失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免除对方责任的条件; 3、法律规定有或者合同中约定有免责条件的,当发生这些条件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违约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式是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1) 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或者请隶人民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各种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赔偿损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当事人一方有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行为,就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结语 合同违约免责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违约责任承担形式包括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合同违约的情形主要有合同主体原因、履行期限不明确、主管机关管理不严、市场行情变化、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等。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应遵守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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