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委的主要部门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政法委、统战部、机关工委、科协、妇联、团委等。政府的主要部门有:办公室。组阁部门有:财政局、人事局、计划局、建设局、农业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水利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移民局、教育局、文体局、劳动局、计生局、粮食局、商务局、信访局、广播局、档案局、安监局、工业行办、供销食用联社等。工商局、税务局属于垂直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