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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续性合同如何适用诉讼时效
释义
    一、继续性合同是什么
    继续性合同,是指不断的重复相同内容的合同,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租赁、借用、消费信贷等继续性合同以使用、收益、标的物为目的,已经被受领方享用标的物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就不能恢复原状。
    其基本特色有二:其一,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应为给付时间的长短,换言之,随着履行时间的推移在当事人之间不断地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其二,在此种合同中,持续性给付义务的履行只是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而不因该义务的履行而使合同直接归于消灭。例如,供用电、气、水、热的合同均为继续性合同,以继续性作为或不作为为供用方的义务内容,供用行为将随着时间的经过在当事人之间不断地产生新的权利义务。供用的电、气、水、热越多,请求支付电费、水费、气费和热费的权利也越大。
    二、继续性合同如何适用诉讼时效
    继续性合同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会依法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所以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吗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
    按照一般理解,只要是能够一次性给付债务,就是一时性合同,买卖、赠与、承揽等合同均属此类。分期付款虽然持续的时间比较长,但是给付内容自始确定,但是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不是一次给付可以完结,而是继续的实现。
    因此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不是继续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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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3: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