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程序: 1、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2、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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