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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诉讼离婚案件怎么走? ?
释义
    孕期,男方没有特殊理由的,不得提起离婚诉讼。女方此时诉讼离婚程序是:向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申请。准予立案后,接到立案通知书后,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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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