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评判标准:对于患有精神病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是行为人作案时有无辨认、控制自己的能力,如何评定行为人作案时有无辨认、控制自己的能力,要以证据为依据,不能主观臆断。  周云卿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减轻处罚辩护,电话13777948785。周云卿律师成功办理上百件各类常见刑事案件包括盗窃,职务侵占,挪用公款,诈骗,醉驾,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吸,涉毒品,聚众斗殴,寻隙滋事,妨碍公务,抢劫,强奸,增值税发票类,黑社会性质,贪污贿赂的刑事辩护,减刑缓刑,取保候审,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