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解决 |
释义 | 夫妻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一、离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情况分 离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需要分。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该方个人支配、使用和处分,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参与侵害。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二、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算谁的 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属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三、夫妻有一方出轨能不能分割共同财产 出轨还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男女平等原则,可分为三种情况:1、若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则按协议分割;2、若没有财产分割协议且该出轨行为已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无过错方可以相应多分;3、若出轨未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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