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义法律是什么 |
释义 | 广义法律是指中国法律的整体,即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广义法律中也包括了狭义法律,狭义法律主要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除了包括狭义法律之外,还包括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法律的特点如下: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其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的法律意旨; 2、法律的解释往往是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的,并确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 法律解释如下: 1、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2、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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