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技术保密条款,首先要求其保密内容具有商业秘密性质,即对于公众不易获得,具有经济价值,且在保密期间内对其进行保护的行为已经采取。在此前提下,合同中的技术保密条款可以是合法的。但同时也要求保密期限、保护范围、违约责任等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过度限制技术交流和市场竞争。若技术保密条款在实践中违反了竞争自由、消费者权利、公平竞争等法律原则,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合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商业秘密是指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实际或者潜在重大有利影响,对外界不易获得,且其所包含的经济信息、科研成果和数据等具有保密性和经济价值的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保密条款限制对于与之相应的商业秘密的泄露,但不得排除技术交流、市场竞争等正当活动的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他经营者在技术交流、市场竞争等方面的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限制竞争协议是指经营者协议,限制其他经营者参与竞争活动、抬高价格、降低质量等,排除并限制竞争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