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解散时,可以通过修改章程使其继续存在。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获得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法》第186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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