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助对象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保证作业要求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 2.严格按当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 3.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 4.主动接受财政、农委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督查、核查。 法律依据: 《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稻麦秸秆还田补助30元/亩(省级20元/亩,本级10元/亩),油菜机收60元/亩。还田机具补贴中新增100(含)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开展作业服务的,补助1.5万元/台;新增油菜收割机开展油菜机收作业的,补助2万元/台。但是补贴的对象和要求有很大变化,拖拉机的补助对象为海门籍持有拖拉机驾驶证的个人,新增拖拉机当年度进行秸秆还田作业300亩,年度内只能享受1台补助。油菜收割机的补助对象为海门籍持有收割机驾驶证个人,当年度配合区镇安排开展油菜机收作业50亩,年度内只能享受1台补助。犁耕深翻试点虽然取消,但鼓励种植大户秋季采用犁耕深翻还田方式,有效打破犁底层,提高土壤中的有效养分和含水量,促进后茬作物的根系发育,减少杂草量和病虫害的发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