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合同仅有法人签名,公章是否有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在租赁合同中盖章后生效的规定以及定金条款的成立要件。租赁合同中以租赁物交付为成立条件的自交付成立,未约定此条款的自签字盖章之时成立。定金条款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约定定金时,定金条款生效时间、条件限制以及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约定交付期限。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协议不生效,但当事人不得以双方签订定金条款为由要求对方交付定金。 法律分析 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有盖公章,那么协议将无法生效。如果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但双方都有法人代表签字,没有盖公章,那么协议已经生效。 一、交付租赁合同是否成立 租赁合同中约定以租赁物交付为成立条件的自交付成立,未约定此条款的自签字盖章之时成立。租赁合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二、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哪些 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 1、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约定定金时,定金条款生效时间,条件限制。根据合同生效条件的不同,合同分为承诺合同或实际合同。承诺合同是指双方就权利、义务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时,即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就合同条款和内容达成一致外,实际合同还要求合同的履行作为生效要求; 2、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向对方提供的债权担保。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约定定金的交付期限。定金协议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定金条款属于实际合同,需要交付作为合同的生效要求; 3、定金条款虽然签订,但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协议不生效。当事人不得以双方签订定金条款为由,通过诉讼要求对方交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当事人不能要求对方交付定金条款,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拓展延伸 协议书修改以后还有效吗 协议或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或在原协议、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人代表签字,没有盖公章,那么协议将无法生效;如果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但双方都有法人代表签字,没有盖公章,那么协议已经生效。同时,定金条款成立需要满足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约定定金时,定金条款生效时间,条件限制;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作为向对方提供的债权担保;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并约定定金的交付期限;定金条款虽然签订,但未交付定金的,定金协议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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