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的法定条件如下: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4.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一、注册资本0万元是怎么回事 注册资本0万元因为是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验资的。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二、三证合一之后注册资本怎样查询 三证合一后注册资本一般是可以到企业的信用网上面查询。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三、公司董事会不能形成决议怎么办 公司董事会不能形成决议以磋商的方式化解。公司的董事拒绝履行职务或者是失去联系等原因,可能造成公司因为无法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规则,既无法依股东的意愿而解散,又无法正常经营,后者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遭受更大的损失,即为“公司僵局”。这种情况,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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