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 工伤 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 伤残 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的生活 护理费 ;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 7、终止或者 解除劳动合同 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综上所述,经过 工伤认定 ,职工可以针对伤残补助金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且要求 医保 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的手续并不麻烦,职工带着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鉴定 书及医疗费用清单等,到 社保 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即可。具体的赔付比例和金额,则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