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要素不全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的要素来判断。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决定合同的类型,确定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欠缺主要条款,合同即不成立。合同的普通条款不是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一份合同缺少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则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