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认罪认罚之后还会有改变吗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还会变动。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犯罪嫌疑人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认罪认罚审理程序 认罪认罚庭审程序使用简易程序里的简化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的重罪案件等,也可以提出幅度刑量刑建议。提出量刑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没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等,在基准刑基础上适当减让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综合认罪认罚和其他法定量刑情节,参照相关量刑规范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二、检察院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 1.认罪认罚了还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请律师要趁早。如果已经错过最佳时机,需不需要请律师,就要充分考虑案件所处阶段和个案具体情况。一般认罪认罚案件,律师辩护主战场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再请律师一般情况下意义不大。 如果案件还没到法院,这时候要分析个案情况。请律师好处是,对于一些是否构罪有争议的案件、案件证据有缺陷的案件、办案程序有重大瑕疵的案件,律师可以综合判断有没有无罪的可能。如果案件确实有问题,可以放手一搏争取无罪或者不起诉;如果无罪概率较小,也可以指出案件的问题,与检察机关做量刑协商,争取更为宽缓的量刑建议。 2.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 适用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 适用范围: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3.认罪认罚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反悔,但要考虑反悔的后果。检察院起诉前反悔的,具结书失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反悔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反悔不再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不再享有量刑“优惠”。 4.认罪认罚案件如何保障被害人的权益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要求在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好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如果办案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走认罪认罚程序,处罚过轻,则可以积极提出要求。办案机关一般会敦促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退赃退赔,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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