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劳务派遣协议,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民法上的平等主体,通过一定程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服务事项所订立的民事合同(实践中也被称为劳务派遣合同或者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费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应当遵循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二)派遣期限;(三)劳动报酬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四)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五)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另外,除上述要求劳务派遣协议所必须载明的条款以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在协议中约定其他的内容,如:(一)劳务派遣服务的费用;(二)对劳务派遣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三)被派遣劳动者的退回与召回;(四)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办法;(五)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等。 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该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派遣的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的期限;以及劳动报酬和社保的数额等重要的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什么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派遣期限;(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六)工作岗位;(七)用工单位;(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九)劳动报酬;(十)社会保险;(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理论界对于这三个关系的定性并不一致,实践中通常认为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单位向社会招用劳动者,并对应招合格的劳动者进行派遣,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权,同时派遣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则是劳务关系,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和管理,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此没有规定,三方法律关系在实践中十分不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也十分混乱,一旦出现争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就互相推诿,拒绝承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从而造成被派遣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受侵害。本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此协议性质上应当属于民事合同。在该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这里,派遣岗位是指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中将被安排的工作性质、职位;派遣期限是指被派遣劳动者依派遣单位的派遣受用工单位指挥、管理的时间。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将有利于明确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从而避免发生争议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互相推诿现象的出现,有利于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也有利于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可见,在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遵循实际需要的原则来确定派遣期限。此外,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是不允许的。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往往成为相关单位实践中躲避社会保险、正常的工资调整等的手段,这对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是一种侵害,对其进行禁止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 劳务派遣协议要约定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