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涉外结婚补领结婚证的程序具体有: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离婚的手续为: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及其需要哪些材料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的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 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相关政府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然后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四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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