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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遭公司无端降薪,如何维权?
释义
    劳动者遭到公司无故降薪,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支付足额劳动报酬;也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组织或仲裁委员会解决,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公司无故降薪,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说明理由且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延伸
    维权权益,应对公司无理降薪
    面对公司无理降薪,我们应当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首先,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以确保有充分的凭据证明公司的无理行为。其次,与同事进行沟通和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大家的权益,可以通过组织集体谈判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同时,寻求法律援助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律师可以帮助我们分析情况、提供合法建议,并代表我们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诉讼。此外,我们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寻求支持和帮助。总之,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我们有信心维护自己的权益,追求公平与正义。
    结语
    面对公司无理降薪,我们应当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及时收集证据,与同事联合行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我们有信心维护自己的权益,追求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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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