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要收集什么证据 |
释义 | 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5.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 一、离婚协议已经签了,可以更改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已经签了,可以更改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和对方协商变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有孩子的离婚时如果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但是必须是符合一定条件,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如何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应由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必备材料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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