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的饭菜由谁负责准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拘留所的饭菜由谁负责准备? 拘留所里面羁押的犯人,一天三顿正常吃饭是免费的,不要钱被拘留人不用交生活费的,由政府经费承担。虽然不需要缴住宿费和伙食费,但需要劳动。如果快餐和加餐加菜的需要交费。 二、拘留所接收的人 《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规定:“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不是所有被拘留的人都由拘留所执行,只有法定的被拘留人才可以在拘留所执行,其他的人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其他的法定机构进行拘留。只有以下人员才可以在拘留所执行: 1、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2、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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