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复议机关是哪? |
释义 | 根据规定派出所罚款后行政复议的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 ,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罚决定,应当向派出所所属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服派出机构行政复议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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