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刑法》第280条规定的伪造文书罪: 1.如果伪造的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一般情形,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比较轻微的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或者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如果伪造的是公司企业等等的印章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此外,如果是伪造居民身份证的,情节比较轻微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判处的刑罚也会比较重,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进行定罪处罚,如果犯罪人是累犯,同时社会恶性比较大,认罪态度又不好,那么可能判处的刑罚就会比较重一些,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同时认罪态度良好,主动的归还犯罪所得,人民法院可能会对其进行从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