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赖离婚配偶能不能买房 |
释义 | 老赖离婚后配偶能按揭买房,只要老赖在离婚前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配偶按揭买房会受到限制。反之,老赖是个人债务的,其配偶就不需要为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其按揭购房的行为也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一、离婚时存在按揭贷款的房屋财产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二、婚姻存续期间借贷算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借贷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配偶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借贷就不可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一方当事人无需对配偶在婚内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如果是一方或是双方为了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则该债务就算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对此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三、离婚后,债务纠纷该怎么处理? 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债务都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经离过婚了,双方依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离婚,依然是债务人一方的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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