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一张租房合同能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居住证相片回执(或二代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5、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7、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8、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9、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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