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代位继承 是指在 法定继承 中,被 继承人 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转继承 ,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一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 法定继承人 继承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