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行政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期限,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的范围具体如下: 1、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2、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3、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的需要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证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有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举行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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