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对于闯红灯的行为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