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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办理房产共有产权需要哪些资料
释义
    一、民法典办理房产共有产权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有以下这些资料要提供: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是共有的,要提交共有协议;
    (9)全款买房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可以买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有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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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