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置权的范围包括债权和费用;标的物范围包括主物、从物等;留置权不影响留置物所有人的权利,但受限制;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留置权的主要效力。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以及实现留置权所需的费用。 2、留置权的效力所及标的物的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3、留置权对留置物所有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物所有人并不丧失对留置物的权利,但其权利行使受到一定限制。 4、留置权对留置权人的效力表现为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留置权的主要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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