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拆迁证明可以就近入学吗 |
释义 | 有拆迁证明可以就近入学。 孩子上学不是按房产证上学的,是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入学的,被拆迁人的子女就读小学、初中,因住房拆迁需要转学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其拆迁后的实际过渡住址,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不得收取跨地区借读费。 主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分以下三种情况: 1、在原被征收地申请入学的,自房屋征收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即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在协议签订之日前),被征收人子女可在原被征收地划片区内学校入学; 2、在安置地申请入学的,已经安置或自购产权房的,被征收人子女可在安置地划片区内学校入学; 3、被征收人不愿在原被征收地划片区内学校入学,属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其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按无房户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以下情况也可享受就近入学: 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综上所述,中国按户口所在地分配入学,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上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