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不同级别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包括学历和资历要求,以及对特殊人才的支持和鼓励。具体来说,不同学历背景的人员需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同年限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或中级职务。而高级职务需要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十年以上,或专科毕业十五年以上,或中专、高中毕业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此外,获得部、省级表彰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等也可以作为申报高级职务的条件。 法律分析 1、助理级: (1)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资格,且需在专业技术领域中从事工作满一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3、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聘任是指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通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聘任公务员担任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职务的行为。该法对公务员聘任的条件、程序以及被聘任人员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可以被聘任为机关非领导成员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而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还可以被聘任为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在聘任过程中,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机关应当制定聘任方案,明确聘任的条件、程序和被聘任人员的管理。聘任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公告应当载明拟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资格条件、任期、聘任程序以及被聘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另外,《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了公务员的调动、交流、辞职和培训等管理措施,与聘任制度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进步。 综上所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聘任制度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选人、用人、管理具有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程序和制度。 结语 结语:根据上述条件,不同级别的职务需要具备不同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同时,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四十条 教科书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出版主管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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